• 广东监管局:“四项机制”做实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管

  • 发布日期:2025-10-13 17:38    点击次数:15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财办监〔2025〕75号)有关要求,广东监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管。

      一是建立监督专班工作机制。依托广东监管局财会监督储备人才库资源,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督工作专班,利用大数据手段精准赋能监管,通过对数据的深度分析,全面掌握企业基础情况与财务动态,协助识别准则执行偏差问题,切实提升监管效率。必要时与地方财政部门、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充实监督力量。

      二是建立约谈走访工作机制。通过电话访谈、实地走访、调阅底稿等方式了解执业情况,特别是针对高风险业务开展专题约谈。如对4家证券所总所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的监管模式,每年逐家进行实地走访;对82家属地分所采取“统一约谈、重点关注”的监管模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分所负责人监管工作会议,视情况选择部分分所开展实地走访。

      三是建立调研核实工作机制。日常密切关注中介机构执业难点堵点问题和诉求建议,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主动为上级部门完善法规制度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有关问题线索或疑点,实时进行核实,必要时报财政部批准后延伸开展检查。

      四是建立宣传引导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工作群,实时推送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审计解释及监管法规,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证监局等部门召开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和典型案例教育会,强化风险提示;不定期组织召开辖区行业研讨会,通过问题探讨、经验分享、研讨交流等方式搭建行业沟通交流平台。